房东在签合同时反悔之前的口头约定 我是租客,租金已经交到今年11月为止。前段时间和房东商定,把房子买下来,而且过户之前的12月和1月的房租不用再交(口头约定),我方已交了50万定金。
今天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反悔,要求补交后面两月租金。如我不买这个房子了,房东是否该赔偿?因为房贷要到明年1月或者2月才能下来,到时候才能把房款交齐。签合同之后房东是否还有权利收我们的房租。
今天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反悔,要求补交后面两月租金。如我不买这个房子了,房东是否该赔偿?因为房贷要到明年1月或者2月才能下来,到时候才能把房款交齐。签合同之后房东是否还有权利收我们的房租。
2013-12-01 16:20 黑豆鬼(上海-长宁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3年12月01日 16时33分
需要你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存在。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2-01 16:31
需要有证据证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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