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应该怎么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老人89岁,有两儿子,老人生活全部自理,只是两儿子每个月轮流给老人一间屋子和20斤大米。这个月本应该到二儿子家,但二儿子不许老人去他家了,理由是二儿子两口子离婚了(但两口子还是住在一起的),财产全部归儿媳,二儿子和儿媳都60多岁的人了,这二儿媳从嫁进这家就跟公婆关系搞得非常激烈,以前媳妇跟婆婆不是打就是骂。这种情况请问:老人还能去二儿子家房子住吗?二儿子算遗弃老人吗?二儿子应该受到怎么样的法律制裁?老人应该怎么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2013-12-01 10:09 刘存剑(重庆-九龙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01日 10时23分
单纯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二儿子夫妻已离婚且财产全部归二儿媳所有,那么二儿子的房屋的所有权也已经归属于二儿媳了。此时若二儿媳不同意老人到她的房屋居住,也是有这个权利的。但是二儿子也有义务赡养老人。老人完全可以要求二儿子为老人另外准备住处,支付赡养费。二儿子不履行义务时,老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1 10:16
老人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01 10:37
不给住的,起诉要求多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