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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私自变更承租人
拆迁安置房私自变更承租人 拆迁后分得一套安置公房一直没有迁入户口,后来原承租人死亡,一个亲戚不属于拆迁的被安置人,但是他没有经过其他被安置人同意私自把户口迁入此房后变更了承租人并买下此房产权。
现在其他的被安置人可以起诉他要求按当时的安置面积并按照现价赔偿吗?如果起诉胜率有多大?房屋现价如何计算?
2013-12-01 09:32 fast20……(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2月03日 17时12分
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公房拆迁协议中注明的被安置人有么有现在想要起诉的成员,有的话,可以起诉要回该房产,如果起诉人不属于被安置人员,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关于房屋现价如何计算的问题,实践中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一般聘请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进行估计,以该估价为准。我最近代理的一个案子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复兴法庭作出的判决,是按照现价补偿的,现价312万,原价只有35万。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1 09:37
这是要按照相关证据认定的
3 潘超律师  2013-12-01 12:59
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南京律师
4 王一流律师  2013-12-02 11:56
主要看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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