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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亲赡养问题
关于母亲赡养问题 我们姊妹六个人,一个儿子,五个女儿,母亲现在被送到敬老院了,其中一个女儿离婚了,没房子,也没钱,退休还没开始发放养老金。现在其他五个人都不想接老人去自己家赡养,老人现在有一个平房,说要动迁,但是现在没有准确信息,老人不能自理了需要人照顾,大家谁都不想接走,还不想拿那么多钱,现在他们算计老人这个房子,要给这个平房回迁楼房,让大家集资给老人买楼房,还要大家平摊同等的老人生活费和回迁楼房的费用以及老人一切需要的费用。其他人都有房子有钱条件好,离婚这个女儿没房子也没什么钱,办的养老金还有发放,即使发放了也就每月1千左右,他们一直都在算计老人的财产,现在他们五个人说,如果离婚这个女儿要是不按照他们说的做,就要去法院起诉她。我想问的是,她们这么做合理吗?法院会怎么判?经济条件不好的女儿会和大家平摊费用吗?
2、离婚这个女儿办的退休养老金是在她妹妹单位办的,就是说她和她妹妹在同一个单位,她妹妹是单位会计,她妹妹有权把她姐姐的工资折扣钱吗?
请专业人士帮忙回答一下,不胜感激!!!谢谢!!!希望尽快回复!!!
2013-11-30 21:36 你好谢谢(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1月30日 21时49分
1、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每一子女对赡养义务负有同等的责任,除了生活困难且无经济来源的有之外。这种情况下其它子女有可能会以老人名义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但是回迁楼房的费用无权起诉。法院也会判决赡养费平均分摊。
2、离婚女人的妹妹无权私自克扣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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