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10.25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为什么只判3年 10月25日,在博山区白塔镇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车号不详的肇事车将受害人撞倒在地,伤势严重,但肇事司机并没有停车处理事故,而是逃离了现场。当120赶到后发现伤者已经死亡。
肇事者被抓获后,为什么只判了3年?赔了30万?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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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19:31 wj11(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30 19:33
被害人方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的
2 张亮律师 2013-11-30 20:51
你好,需要看是否认定为逃逸而定
3 张松霞律师 2013-12-01 17:37
赔偿三十万之后,受害方应该是出具谅解书了吧.对判决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