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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共同合资购车
我和朋友共同合资购车 我和一个生意合伙人共同合资购买了一辆车,签了共同购车协议,写明了各出一半款项购买此车,车子登记我们二人的名字。然后我以现金的方式把钱给了合伙人,然后他通过银行转账给4S店支付了全额购车款。由于我没有把钱给我朋友的转账记录,所以购车完成后,他写了张出资证明单给我,上面说明了有一半的车款系由我所出,请问这样可以证明我出了一半的钱了么?现在我的合伙人和我闹翻了,说我当初没付车钱,钱都是从他账上转走的,就证明钱是他出的,即便有证明单也不行,因为购车的钱是他银行的转去的钱。我想问下,我把钱给他,他用自己的钱买,不是一回事么?是不是非要用我给他的那笔钱付账,才算是我出了钱?
2013-11-29 12:08 TIEQUA……(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3年11月29日 13时40分
证明单,可以证明。
你可以要求返还钱。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1-29 13:56
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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