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与县自来水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雇佣为送水工,由我自己配备三轮摩托车,在此期间,我没有给公司领导打招呼,但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我将自己的三轮摩托车每天晚上都停放在公司的车棚内,已有半年有余,但在前几天被盗,请问公司在这件事情上有无责任,该承担多少责任?我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合同了吗?如果是,请问公司应该保证我的生产工具的安全吗?
2010-09-21 14:32 Iil959(甘肃-庆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21 14:33
公司不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