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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为什么不给办理继承公正手续?
五年前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为什么不给办理继承公正手续? 五年前我和母亲一起去公证处。母亲在公正处立下遗嘱。将来她过世后她名下的房产让我个人继承。五年后母亲去世,我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手续,公证处不给办理,说必须要我的兄弟姐妹都签字同意才给办理?这是为什么?
2013-11-28 08:37 933126……(辽宁-盘锦)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8 08:44
有公证书就可以的
2 张世杰律师  2013-11-28 09:07
己公证,如有争议,可起诉确认
3 陈晓云律师  2013-11-28 13:04
遗嘱与继承虽有关联,但仍是两件不同的事。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而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所做的事。
虽有公证遗嘱,但仍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4 李建成律师  2013-11-28 17:35
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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