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下的遗产应当如何继承? 老先生有三子,同时又有两个孙子,老先生已经仙去,去世之前立下遗嘱:遗产不通过三子,直接由两名孙子继承(房子与商铺)。但是房子房产证上并不是老先生的名字而是老先生配偶的名字,而老先生的配偶已在早两年前去世,去世前未留任何遗嘱,老先生在去世前也一直没有去更改名字。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1.遗嘱直接越过三子转由二名孙子继承的话该遗嘱法律上是否成立。
2.房产证并非老先生本人的名字而是老先生已故配偶的名字话在该遗嘱是否在法律上成立?或是继承上是否会产生一些其他手续上的问题?
望能得到详细解答,十分感谢!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1.遗嘱直接越过三子转由二名孙子继承的话该遗嘱法律上是否成立。
2.房产证并非老先生本人的名字而是老先生已故配偶的名字话在该遗嘱是否在法律上成立?或是继承上是否会产生一些其他手续上的问题?
望能得到详细解答,十分感谢!
2013-11-27 23:52 vikoo1……(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昱律师 电话:13907316483 2013-11-28 12:46
1、老先生配偶拥有一半的所有权,这一半因为没有遗嘱,要按法定继承,即3个儿子及老先生各得四分之一。
2、老先生的那一半所有权及继承得来的四分之一,总共八分之五,可以按遗嘱由两孙子继承。
2、老先生的那一半所有权及继承得来的四分之一,总共八分之五,可以按遗嘱由两孙子继承。
2 陈晓云律师 2013-11-28 13:07
1、老人有权这样立遗嘱,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律要求的,部分有效,对老人自己的遗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