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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房管局要原房产证、土地证声明作废公告,但法院不提供,到底该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房管局要原房产证、土地证声明作废公告,但法院不提供,到底该怎么办? 你好,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已出具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与裁定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评估手续,房产局让我去法院要原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声明作废公告,我跑了好几趟法院,法院都说“不需要这个声明作废公告,说无权发布这个公告,根据裁定书与协助通知书就可以办理过户”,但缺少原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声明作废公告,房管局拒绝为我办理房产评估与过户等手续,请问房管局必须要这个原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声明作废公告吗?法院有没有必要开这个手续?谢谢!
2013-11-27 18:32 yovsee(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1-27 18:39
有必要开这个手续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7 18:44
这是要开的
3 任远律师  2013-11-27 19:39
你好,法院无权出具这样的声明,该声明应当由房管局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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