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能否具体解释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还在或已破裂。 各位律师好:女方以夫妻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马上要上法院了,男方实在不想离婚,听说一审判决时男方只要向法官陈述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还不错,或向法官审请庭外调解,请求法官给些时间处理夫妻感情问题,一审可能会判决离婚无效。请问:1、能否具体解释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还在或已破裂(可举具体一点)。2、男方可从哪些方面具体举证说明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还在,使法官判决离婚无效?3、如女方以夫妻双方性生活不和谐为由向法官陈述,但男方竭力说明夫妻双方感情基础不错,法官一般会怎么判?男方实在不想离婚。
2010-09-21 10:56 gfM4078(福建-泉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2010-09-21 10:59
须向法庭提出:双方只是由于性格问题,偶尔拌拌嘴,不同意离婚。
2 孙新律师 2010-09-21 11:05
你如果实在不想离婚,还是尽量好好与你妻子沟通吧。如果你妻子坚决离婚,法院最终是会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