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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取证问题
未成年人取证问题 2001年发生交通事故致当事人死亡,令有一目击人(未成年-和当时人一起外出)当时交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在的情况下直接向未成年人询问,交管人员称监护人可以不在场,请问老师这种行为是否合乎当时法律程序,能否给出具体的法律参考条款?谢谢。。。。。
2013-11-27 14:15 jiangl……(陕西-铜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年11月27日 14时42分
应当在场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3-11-27 14:16
答:应当在场。 我的补充: 2013-11-27 14:20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制订机关:公安部

生效时间:1995年10月27日

第十一条、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制订机关:全国人大

生效时间: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修正

第十四条 【诉讼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制订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生效时间:2006年12月28日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该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实际,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采取最适宜该未成年人的方式进行,讯问用语准确易懂,教育用语生动有效。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告知其如实交待案件事实及自首、立功、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和意义,核实其是否有立功、检举揭发等表现,听取其有罪的供述或者无罪、罪轻的辩解。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制订机关:全国人大

生效时间:2007年6月1日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3 110网律师  2013-11-27 14:20
您好,询问未成年人需要有监护人在场的。
4 康治斌律师  2013-11-27 1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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