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吗? 我现在想起诉哥哥,确认我一直居住的房子享有居住权。在我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是否拥有居住权后,是否可以变更或增加我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因为我哥哥曾经和我达成协议,把该套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与我,我现在有录音证据和人证,条件是让我独自一人陪伴、赡养母亲。另外,另外,这种协议变更承租权,它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协议?是一般性的协议还是附条件赠与协议?如何区分赠与与否?我查过法院判决的几个案例,都是一般性的协议,法院判决应履行协议。但我也听到不同的声音,说它是赠与协议。有些问题就是这么不好搞清楚!
2013-11-27 10:26 高根凉鞋(北京-海淀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7 10:32
这是可以的,法律规定可以增加、变更请求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11-27 11:22
开庭前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3 赵亮律师 2013-11-27 10:29
如果你对房屋有事实产权的可以要求确权,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屋产权归你哥哥所有,协议只是一种赠与,写赠与可以随时撤销,你没有房屋产权,即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确权也是败诉的结果,这个已经反复答复你多次了。
4 李建成律师 2013-11-27 10:30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5 靳双权律师 2013-11-27 10:31
你好,搜集证据诉讼解决。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3-11-27 10:37
是可以的,欢迎来所里面谈
7 赵江涛律师 2013-11-27 10:40
可以增加、变更请求
8 陈晓云律师 2013-11-27 10:44
你俩达成承租人变更协议,还需要产权单位确认
9 怀向阳律师 2013-11-27 12:14
可以的,法律规定可以增加、变更请求。
10 王艳玲律师 2013-11-27 13:30
如果有协议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关键要看房屋的产权性质,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咨询。
11 孙新律师 2013-11-27 13:53
你好,你与哥哥之间的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因为承租人的变更还需要第三方(产权单位)的介入,产权人的同意。
12 徐卫东律师 2013-11-27 14:12
房产是公租房,您哥哥和你都无权处分。你们签订的所谓协议无效。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3 常路律师 2013-11-27 15:39
您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