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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杭州,不小心把老人推倒,对方要求我们赔偿10000元,我们不肯
我在杭州,不小心把老人推倒,对方要求我们赔偿10000元,我们不肯 我在杭州,不小心把老人推倒,对方要求我们赔偿10000元,我们不肯,他把我们告上法庭,后来我们把钱给了对方,在调解书上我们只写了付给对方10000元,没写一次性付清,但是在派出所付的钱,有证人可以证明我们付过10000元。不过那个调解书上把姓写错了,这是不是如果他们还要我们付钱我付呢?如果他们在民事上不追究我们的责任,是不是还可以在刑事上追究我们的责任?到现在对方还没有撤诉,我们该怎么办
2013-11-26 21:01 微信用户(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11-26 21:43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1-27 09:22
谈不拢赔偿让对方起诉去
3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1-26 21:03
你好,如果对方不构成轻伤,则无权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
4 李建成律师  2013-11-26 21:03
已经支付过就无需再次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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