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六周岁犯事致人轻伤会负刑事责任吗? 十六周岁生日前两天因发生纠纷,对方带几个社会人士进行寻悻恣事,扬言要打人,双方在进行交涉的时候,不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我方用水果刀扎了对面一个人屁股和腿几下,致轻伤会负刑事责任吗?
2013-11-26 20:19 zkb334……(四川-成都)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3-11-26 20:53
您好,你方的人员当中,16岁以下的包括你不构成犯罪,16岁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11-26 21:25
发生事情时,如果你没有满16岁,对方没有构成重伤,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3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11-27 10:10
不满十六周岁,只对重伤以上负责
4 龙成律师 2013-11-26 20:24
没有刑事责任。
5 罗远水律师 2013-11-26 20:26
未满刑事责任年龄,致人轻伤不负刑事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3-11-26 20:32
没有刑事责任,免不民事赔偿责任的
7 何青超律师 2013-11-26 20:41
你好,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16岁前致人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只有致重伤的才负。但是,要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医疗费等。
8 都燕果律师 2013-11-26 23:01
你好。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你的表述,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9 谭彪律师 2013-11-27 09:00
当然要负责任了,但判刑时应当从轻减轻
10 李小利律师 2013-11-27 09:56
你好,不承担刑事责任
11 110网律师 2013-11-27 11:10
你好,不会负刑事责任,需要付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