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途中非工作本身原因猝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本公司今年接了一项灯饰包工包料包安装的工程,此工程有与发包公司签定合同,其中安装部分包给私人安装,与私人包工头有签订合同,合同注明对于包工头聘请的工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另因考虑到工人人身安全保障问题,还以公司名义为临时工人买了一个月的商业工伤保险,但是不幸的是今天有位工人在工作中突发心肌梗塞死忙,该结果已被公安机关和权威医院鉴定属猝死,另特别说明下,此工作不属于特别疲劳的工作,属于高空安装工作,施工都是在白天,工作时间不会太长,晚上是休息的,请问各位律师,如果家属起诉,我司要承担什么的法律责任?如要承担,大概需要多少钱?另商业工伤保险能申请到赔偿吗?
2010-09-20 22:42 jassca……(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20 23:0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你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用人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的工人出现工伤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应由有用人资质的发包人承担责任。合同注明对于包工头聘请的工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是无效的。故如果是工伤,你公司就需要赔偿。赔偿标准为66个月工资,有被抚养人的,还需支付抚恤金。
2 110网律师 2010-09-21 09:30
按照工伤死亡殡葬赔偿,保险应该赔偿,详情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0-09-21 11:42
从你所讲情况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应是工伤死亡,按工亡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