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权的问题 我妻子在我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她付的首期,然后供了一年的月供,但还没拿到房产证,我和她结婚后,她拿到房产证,上面写了我和她的名字,后面的月供都是我们一起供的,请问如果我们离婚了房子会怎么分呢?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那又是怎样一种情况?
2009-02-11 18:44 abc360……(湖南-长沙)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11 18:55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没有你的名字,属于对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时平分。
2 110网律师 2009-02-11 18:46
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孙新律师 2009-02-11 18:46
按共同财产分割。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4 110网律师 2009-02-11 18:50
因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作为共有人,有同等的分割权利,如果没有你的名字,属于你妻子的婚前财产,你只能就你还贷的部分主张权利
5 110网律师 2009-02-11 21:14
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6 110网律师 2009-02-11 22:56
有写你名字的话,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没有你的名字,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结婚之前就签订的,可能认定是个人财产。
7 刘玲玲律师 2009-02-12 01:56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则这套房子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其首付款和婚前一年的月供应属于你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部分应除在共同财产之外.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则情形不一样,建议当面资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