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打我一个人致轻伤如何要求赔偿 2013年8月份由于开车问题我和对方发生口角,对方从车里下来四个人把我打成轻伤,然后他们跑了。我记住车牌号,已报警并且开始网上追逃,现在已经抓住那些人。其中一方找到我说给我进行赔偿让我不追究。但是公安局已经开始走司法程序了。我本心不想追究人家的责任了,毕竟年轻人还有很长的未来。我应该如何要求赔偿?能不能撤销案件呢?(我老婆也被打了,但是属于轻微伤)我们都休息了半个月,医院,车马费等等的!
2013-11-25 11:16 p1y2@1……(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韩士队律师 电话:13821836056 2013年11月25日 11时19分
尊敬的网友,您好,
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侦查,不属于自诉案件,但是您可与对方达成协议,给与对方谅解,减轻惩罚。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侦查,不属于自诉案件,但是您可与对方达成协议,给与对方谅解,减轻惩罚。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3-11-25 11:18
可以撤销案件;
3 张 静律师 2013-11-25 11:19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杨立宝律师 2013-11-25 11:22
至于钱数是依据实际情况算的,每个人不一样,你可以私了,数额双方协商
5 孙新律师 2013-11-25 11:23
只要对方赔偿到位,那么你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谅解书,但是不能撤案,只能对量刑有帮助。
6 孙新律师 2013-11-25 11:30
既然已经往下走程序了,是不能撤销案件的,不过你可以出谅解书,对方可能缓刑
7 刘秀章律师 2013-11-25 11:40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