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运营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为主要执行的合同还有就是公司不给合同是违法吗?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北京出租车驾驶员,2011年开始从事出租车行业当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和运营承包合同,并且缴纳了13000元的押金。可是在今年我查出了自己的身体不好不能再从事这项工作了,因此已经提前一个月已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后又将自己在三甲医院的检查结果交给了公司。但是公司领导说我的行为在承包合同里面属于单方面违约,要扣除我的押金8000到10000元,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运营承包合同可以独立作为民事纠纷来处理吗?运营承包合同是不是要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施呢?还有出租车公司收取司机的押金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3-11-24 16:40 昕子1979(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1月24日 16时49分
你的公司要扣除你押金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合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或变相收取押金。你与单位之间是劳动法律关系,即便所签合同名称为运营承包合同,但其实质的法律关系仍为劳动法律关系。正确做法是,在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要求公司全额返还押金。
2 李建成律师 2013-11-24 16:43
您好,不合理,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