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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事后,母亲和独生女对房产和抚恤金的分配
丈夫去事后,母亲和独生女对房产和抚恤金的分配 夫妇结婚27年,生有一女。丈夫有工作已于2010年8月因病去世、配偶现45岁无业(曾在文化公司上班,因丈夫生病住院护理一年多,现没有班上),女儿、女婿均已参加工作2年。现因抚恤金发生纠纷,导至引发房产纠纷。丈夫生病期间女儿和女婿没有付药费,现欠药费2万元还要从抚恤金中扣除。女儿没有给付母亲生活费。请问:1、抚恤金应该谁享有?2、现有房产产权如何认定,怎么办理产权公证手续?办理房产产权公证书手续费要多少?
2010-09-20 13:58 zxZ9422(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源朝君律师  2010-09-20 14:23
单纯的抚恤金是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其他人无权分配。房子你女儿和你都可以依法继承,费用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 110网律师  2010-09-20 15:11
抚恤金给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房产可以继承,费用问当地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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