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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对方钱十几年,对方这样算不算敲诈?
欠对方钱十几年,对方这样算不算敲诈? 当时欠条是这样写的:

今欠到某某 5900元,四分利息,按每月234元,期限一年。

但由于家庭情况,当时没有还上。 十几年后的今天,对方说不仅要把本息还清,还要把这十几年的利息都还上,如果不还就上诉。

当时欠条也并没有写说一年后要是没还上还得继续算利息的。

请问他们这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2013-11-23 23:47 zonyon……(江西-赣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3-11-24 00:22
要考虑时效问题
2 罗亮律师  2013-11-24 14:18
应考虑诉讼时效是否已过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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