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得到赔偿 我是2008年11月和同事一起去玩,同事喝了酒然后酒后驾车半途中出了交通事故行驶出了道路,导致我左胫骨粉碎性骨折和颈部脱位,共花去的医疗费用11万。协商无果后,我和同事打官司。判决下来了同事负主要责任,共赔偿105000元. 但是5年过去了同事一分钱都没有赔偿,我也申请过强制执行,依旧没有拿到一毛钱。
我应该如何得到赔偿?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强险公司代为赔偿吗?
我应该如何得到赔偿?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强险公司代为赔偿吗?
2013-11-23 16:50 wzh131……(福建-泉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1-23 17:34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2 110网律师 2013-11-23 17:03
1、当初起诉你同事的时候是否起诉了保险公司,如果已经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执行保险公司;
2、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3、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3、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3-11-23 17:05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4 陈雄志律师 2013-11-23 22:18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