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11年在单位右脚骨折工伤单位报销了医疗费用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11年在单位右脚骨折工伤单位报销了医疗费用,然后12年初做了工伤鉴定并给了工伤赔偿,今年要取钢板请问是否应由单位报销医疗费用?那去医院手术和换药期间的交通费和饮食费用是否应由单位承担呢?
2013-11-21 09:35 微信用户(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21 09:36
你好:
可以的。
可以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1 09:37
单位应当报销医药费,手术及住院所产生的其他花费应该在保险范围内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3-11-21 09:44
要求单位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4 王永远律师 2013-11-21 09:47
单位应该承担,合理的交通费等也应该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3-11-21 09:48
二次手术属于医疗期间内,可以在工伤保险范围内报销,如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6 110网律师 2013-11-21 09:53
您好,单位应当承担所有费用,如需律师帮助可致电
7 李军律师 2013-11-21 12:27
与医保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