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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地区经销商代理合同
产品地区经销商代理合同 我们公司签代理合同的时候,没写具体供货价钱。我们签约的时候,说好了给对方反利和总额的折扣,所以就不能像以前一样给对方每个产品都打折扣,对方也同意了。可是现在,对方公司突然不认账,非要双重折扣,这样我们公司就不挣钱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会对我们有什么不利吗?
2013-11-20 12:35 Oliva()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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