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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工伤
人身损害 工伤 我的父亲今年58岁,随江苏的老板到安徽铜陵承包的矿山当机修工。我们家人都不在现场,距其他同事述说:2010年9月11日下午3点多,工作中与看机的同事发生口角,被对方用石块掷伤(说是误伤)导致脾脏破裂,现已摘除,正在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我想问的是,是不是该去立个案,录下口供,另外属不属于工伤,属于几级伤残,应该去哪鉴定?具体赔偿该找谁,包括哪些方面?盼回复,谢谢。
2010-09-19 14:02 kYG2592(安徽-铜陵)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09-19 19:46
1、建议报警处理。2、属于工伤,构成几级残疾由鉴定机构鉴定来确定,根据你的陈述可能构成7或8级残疾。3、建议委托律师帮助维护权利。
2 刘勋律师  2010-09-19 14:38
最好报案。如你父亲和单位系劳动关系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要求赔偿。
3 罗远水律师  2010-09-19 15:18
应立即报案,你父亲的同事涉嫌故意伤害,你父亲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应属于工伤,建议去当地劳动局的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并进一步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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