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垫付费用理赔问题 本人驾驶轿车与电动车碰撞,造成对方住院治疗,交警认定双方主次责任,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在此期间,本人垫付医药费用15000元。
后经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电动车主医药费用等损失(扣除我垫付的15000元)。
现在,我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垫付的15000元,但是保险公司以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承担责任为由,拒绝全额赔偿15000元。
那我现在该如何应对,是否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和电动车主?
后经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电动车主医药费用等损失(扣除我垫付的15000元)。
现在,我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垫付的15000元,但是保险公司以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承担责任为由,拒绝全额赔偿15000元。
那我现在该如何应对,是否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和电动车主?
2013-11-18 18:57 zj2013……(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1月19日 21时49分
交强险范围内是不分项的。但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是分项理赔的,医药费最高为10000元。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将15000元给你,不给的话,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8 19:02
按照过错承担赔偿的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1-18 19:27
按照过错承担赔偿的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19 03:44
可以起诉双方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11-18 19:02
依据责任的划分来承担
6 宋鑫律师 2013-11-18 19:13
可以起诉
7 黄谋庆律师 2013-11-18 21:33
起诉保险公司即可,具体事宜,可来电详细咨询律师。
8 110网律师 2013-11-19 10:22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