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我曾经因为没有现金付货款而写了一张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现在对方提起了诉讼,我该如何辩护 2007年初,我曾经因为没有现金付货款而写了一张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现在对方提起了诉讼,我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而且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吧,原来法院调解过,我想分期还款,可是对方不同意,我可以用我公司的货物做抵押吗?
2010-09-19 01:48 jqv1257(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0-09-21 18:06
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 110网律师 2010-09-19 12:56
你可以从诉讼时效方面主张你的权利,不同意还款。对方同意的话可以抵押
3 110网律师 2010-09-20 17:26
建议委托我应诉
4 2010-09-21 14:22
没有过诉讼时效。如对方同意用货物抵押的,可以这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