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与商业保险赔偿 我被人打伤了头部,眼睛、面颊受伤,鉴定轻微伤。医药费花了9000元,没有住院,都是医院门诊看的,前后3个多月,每周去医院拿药复查。我自己有商业意外伤害险。我还能找打我的人赔医药费么?保险公司报销时要发票,打官司也要发票,怎么办?能不能要精神赔偿?我没住过院,能不能要误工费?诊断证明没有建议休息。
2013-11-17 22:43 jinlin……(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任远律师 2013-11-17 22:56
你好,结合你提供的信息现具体回答如下:
1.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之外,你还可以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在法院如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两者并不冲突,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不能重复主张外,伤残赔偿金等可以并行主张。至于有关发票,你可以在法院质证后留存复印件,原件拿到保险公司理赔。
3.即使你没有住院,也可以根据伤情参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者公安部的误工日标准要求误工费,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工资收入情况确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帮助,敬请采纳!
1.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之外,你还可以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在法院如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两者并不冲突,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不能重复主张外,伤残赔偿金等可以并行主张。至于有关发票,你可以在法院质证后留存复印件,原件拿到保险公司理赔。
3.即使你没有住院,也可以根据伤情参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者公安部的误工日标准要求误工费,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工资收入情况确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帮助,敬请采纳!
2 孙新律师 2013-11-18 08:39
你好,结合你提供的信息现具体回答如下:
1.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之外,你还可以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在法院如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两者并不冲突,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不能重复主张外,伤残赔偿金等可以并行主张。至于有关发票,你可以在法院质证后留存复印件然后去法院盖档案章把这些材料拿到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
3.即使你没有住院,也可以根据伤情参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者公安部的误工日标准要求误工费,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工资收入情况确定。
1.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之外,你还可以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在法院如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两者并不冲突,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不能重复主张外,伤残赔偿金等可以并行主张。至于有关发票,你可以在法院质证后留存复印件然后去法院盖档案章把这些材料拿到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
3.即使你没有住院,也可以根据伤情参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者公安部的误工日标准要求误工费,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工资收入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