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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挪用专项资金
学校挪用专项资金 教委下拨“宿舍管理专项资金”,学校说这属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部分,放在绩效工资里发。但学校却将今年剩余的8万余元的宿管资金,用于垫付班主任津贴、职务津贴、课时教案费等(本应用于以上项目的资金出现巨大亏空)。请问:学校可以这样做吗?这属于什么性质?老师如何更好维权?
2013-11-16 17:18 十一中(北京-顺义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电话:19910392893  2013年11月16日 23时37分
你好,学校不可以随意动用专项资金,如果未经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的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的用途,是违法行为,老师可以起诉学校。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1-16 17:25
向教育部门反映。
3 孙新律师  2013-11-16 17:20
不可以的,可以向教委投诉
4 110网律师  2013-11-16 17:39
您好!如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
5 徐卫东律师  2013-11-16 18:03
到上级部门 投诉或者举报。
6 赵江涛律师  2013-11-16 18:13
可以向教委投诉
7 孙新律师  2013-11-16 20:02
违反财经纪律,可以到财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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