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的一位朋友8月17日晚9时9分去上班,酒醉(180ml)驾驶两轮摩托,在枝江市城区机动车道上,追尾撞上一辆电动车。致使对方受伤,颅内血肿。经过治疗,对方已经痊愈。医药费一直是我的朋友支付。但对方以伤未好为由,在医生表示已经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强行住院十天。这十天我朋友拒付医药费。现在双方为此纠缠。交警也支持对方。请问:1.我朋友可以拒付这笔医药费吗?2.我朋友应该承担多大责任,赔付多少费用?
2010-09-18 13:41 yyf201……(湖北-宜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8 17:30
做伤残鉴定 确定赔偿费用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郑鹏律师 2010-09-19 15:55
你好,如果医生已经明确表示可以出院,对方强行住院的,费用由他自己承担。请问你的车辆购买交强险了吗,如果购买了交强险,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详情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