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北京市某区一幅集体土地,于1980年代以租代征建设了旅游餐饮娱乐设施,迄今租期还有34年。按照当时的政策,该行为是合法的。假如遇拆(现在该宗地的规划已经有了,为商业金融用地),对承租人该怎样补偿?本人为房地产评估人员。
2010-09-18 06:48 kQJ919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8 07:01
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
2 陈晓云律师 2010-09-18 09:28
现金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0-09-18 09:31
停产营业损失费和必要的搬家补助费可以补偿给承租人
4 孙新律师 2010-09-18 11:18
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