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矛盾纠纷 我原本独家经营某品牌的汽车用品店,后因想改善经营条件与人合作,合作时约定我以我店内现有货物作为入股资本,将原店所有财产(包括货品、货柜、电脑等)搬入合作人的店内,合作后成立了的新店我与合伙人各占50%的股权,同时他必须支付我一定数额的品牌加盟费(当时未付现金,只写下欠条)。
现因经营不善,合作的新店难以为继。我多次找合伙人商议今后的发展及加盟费欠款事宜,他都避而不见,现在我该如何挽回我的损失,是否我可以处置店内的财产呢?
现因经营不善,合作的新店难以为继。我多次找合伙人商议今后的发展及加盟费欠款事宜,他都避而不见,现在我该如何挽回我的损失,是否我可以处置店内的财产呢?
2013-11-14 19:11 sanren……(福建-南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4 19:17
无法经营的,可以协商散伙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3-11-14 19:15
答:是合同型合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周斌律师 2013-11-14 19:20
可以终止合伙经营。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4 陈雄志律师 2013-11-14 20:11
对加盟费你可以主张要回。对于经营困难可以协商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