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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征地标准到底如何?
农村的征地标准到底如何? 对于青岛市的征地标准到底是多少?有关文献上写的是,在胶南市的补偿标准都在四万以上,为何我们村的补偿只有3000元/亩??!!(由于村民不满意,村委又提价1000元/亩)为何都在一个片区的不同村庄,征地补偿相差几万元每亩??
2013-11-14 10:46 andy54……(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1-14 10:47
协商不成,就诉讼评估。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4 10:53
可申请评估的
3 李建成律师  2013-11-14 10:48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吧
4 赵江涛律师  2013-11-14 10:55
可申请评估
5 徐卫东律师  2013-11-14 11:00
各地标准不一,您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咨询,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6 怀向阳律师  2013-11-14 11:23
你好,需要看具体的政策的。
7 靳双权律师  2013-11-14 15:38
协商不成,申请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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