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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统一配送食用物品,卫生安全责任谁承担?
食堂统一配送食用物品,卫生安全责任谁承担?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要请教,我们诸暨市教育局从2011年9月开始对全市的学校食堂的粮油蔬菜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由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指定供应商供货。但从实际供货的情况来看,有些不理想,有时出现大米发黄,猪肉发臭、豆制品发酸变质的情况,蔬菜都是不新鲜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货的,这样对食品的卫生安全存在风险,我们学校负责食堂的老师很担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请问:如果有一天学校师生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由谁来承担这个事故责任?
2013-11-14 10:03 雨后小草(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4 10:05
由送餐单位负责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1-14 11:06
有问题及时反映,食品问题责任重大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14 13:40
要看证据的。建议尽早反映此事。
4 李建成律师  2013-11-14 10:10
您好!由送餐单位负责的
5 110网律师  2013-11-14 10:16
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果送菜时,学校签收了,没有提出异议,则学校承担责任;如果送菜时,学校签收时提出异议了,对学生而言,也是学校承担责任,因为学校有权也有义务不使用变质的食品,当然,赔偿后,可以向送菜单位进行追偿。这种情况下,还是想办法改善送菜的质量,因为这不仅仅是赔偿的问题,更关乎学生的健康。
6 110网律师  2013-11-20 02:10
你们应当及时向教育局反映,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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