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 宅基地转让后想要(买)回 是这样,家里的宅基地于2009年以9.5W价格转让(卖给)了的其他村的人。宅基地2009至今都是空宅,买方并没有建造房屋。土地使用证也没有过户(原件在他手里,但他过不成户)。现在村里要修路(属于市政规划)。赔偿是280平米商品以及6.9W的赔偿(过渡费,空房拆迁费)。我想咨询下这个资产划分的问题。目前家里打算赔偿对方140平米。自己这边留6.9W+140平米,请问可行吗?目前双方还没有具体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有偿要回此宅基地。如果赔偿对方的购置宅基地款应该怎么赔偿(利息)或者您有什么高见。
2013-11-13 22:41 霍亦远(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11-14 09:30
您好:
你们的买卖无效,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谈判技巧很重要,详情请来电咨询。
你们的买卖无效,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谈判技巧很重要,详情请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3-11-13 22:48
1、房屋以登记为准,在法律上讲现在房屋还是你家的,赔偿也会赔偿到你家名下;
2、合同只能约定债权,如果你们打算违约,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合同只能约定债权,如果你们打算违约,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11-14 08:12
这种合同转让没有法律效力;法律还是保护被迫出售的农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