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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公正判决
法院不公正判决 我的案件是一起劳动纠纷。2010年七台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分房子,培养我当工艺技术员为条件,将我从亚泰集团招聘回七台河。当时许我很多,而后当我回来后七台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某些领导,找我谈话公然当我的面侮辱我,说大学生没有用,狗都不如,比狗强一点的就行,我实在忍受不了当面驳斥了那位领导,而后便开始遭到迫害,先是让我扫大道,后来感觉不解气让我去烧锅炉,使我右手烫伤,再后来让我扫厕所,冬天让我用热水擦车,擦出冰道就批评我侮辱我是半拉儿人。2012年我实在忍受不了迫害辞职了,但北方水泥试用我一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养老保险,遂于2012年我提出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支持我在北方水泥试用我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请求。但是七台河北方水泥不服上诉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却判决不支持我的双倍工资请求,我几次找法院的袁法官问他依据哪条判定不支持我的双倍工资请求,他说没有解释,愿意哪告哪告去,不服可以上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11-12 19:51 sheltl……(黑龙江-七台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12 19:52
上诉期可以上诉,再审申请期可以申请再审,还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2 110网律师  2013-11-12 19:54
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3   2013-11-13 09:25
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原因是:
你现在主张的是2010年至2011年间单位没有与你签约的赔偿,但是你主张的时间是2012年,已过了追溯期,所以是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当然,只要你认为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你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中级法院申请二审。过了时间的则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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