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工作时间临近下班时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 今年我父亲在一家钢铁厂里上班,去年下半年才去的,公司也没有什么保险,上班时间长达10个多小时,工作坏境差,空气污染也大,白班夜班倒,无休息日,2013年11月01日晚上5点多坐在凳子上休息,(听厂里员工说的)说腿疼,然后就起不来,倒下去了,送到医院抢救,厂里负责人也来了,动了手术,刚开始负责人说医院要多少钱我们给多少钱,后来给了5万元后就不给了(后来才知道是有个意外保险赔偿5万),现在我父亲还没有脱离危险。还没有醒过来,今天是第11天,医生也不敢保证,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算工伤吗,我父亲还没醒过来,我想知道可以赔偿多少钱,家里已经没有钱了,医院那边给了8万了,另外3万是跟别人借的,想把钱砸医院,请问可以赔偿多少钱
2013-11-12 17:50 张宝余zby(江苏-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12 18:14
不算工伤
2 孙新律师 2013-11-12 18:17
肯定属于工伤,劳动《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