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治疗费用该不该给呢? 事情发生在2012年5月,因我家住3楼,窗户的一块玻璃破裂下坠导致一女性行人面部出现一处5CM和1处2CM的伤痕,事故后我马上送该女子前往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一直积极陪同她并交付所有药费,当时没有任何政府部门介入。事后女子因赔偿费用和我协商不成,该女子在12月向当地区法院提交诉讼,要求我赔偿8万元,其中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结果今年3月法院出了判决书,责任归于被告,但只赔偿了误工费、营养费和堂费,而精神损失费法院不支持。我觉得判决很合理也交付了赔偿给原告,本以为告一段落。但今年11月份她又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她去了医院做了整容手术,要求我赔偿他5万元整容费,现在她向法院提交了某整容医院开具的病历和该整容医院开具的5万多元发票。
请问各位律师,她面部之前康复后疤痕已经不明显,我又没有同意她去整容,而且她的面部又没有做鉴定,一下子要我赔5万多我觉得太多了.而且以后她觉得这个整容效果不好又去再做,那不是也要我继续负担下去吗?
请各位律师给我点建议吧..谢谢了!
请问各位律师,她面部之前康复后疤痕已经不明显,我又没有同意她去整容,而且她的面部又没有做鉴定,一下子要我赔5万多我觉得太多了.而且以后她觉得这个整容效果不好又去再做,那不是也要我继续负担下去吗?
请各位律师给我点建议吧..谢谢了!
2013-11-11 18:17 missxu……(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11 18:53
这个5万元判决下来了么?
2 李建成律师 2013-11-11 18:25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3 马宝昌律师 2013-11-11 18:26
可以待实际发生时解决。
4 常路律师 2013-11-11 19:16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
5 徐卫东律师 2013-11-11 19:56
协商不成,让对方到法院起诉 ,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 赵江涛律师 2013-11-11 20:37
待实际发生时解决。
7 怀向阳律师 2013-11-12 07:55
你好,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的。
8 靳双权律师 2013-11-12 10:18
建议协商解决,如不成你应诉就行了。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