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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因为补交首付,需要卖方再次回来签字,卖方要我交高额路费
二手房因为补交首付,需要卖方再次回来签字,卖方要我交高额路费 我买了二手房,由于第一次首付没付够,需要补交,我已补交给卖方。但要办理按揭贷款,还需要卖房从外地回来(第一次付首付时卖方回来过,在银行签了字),卖方要我付6000的费用,我算了下,特价机票来回1500也够了,我付3千(由于原因在我没付够首付,所以我也答应付路费)。卖方不肯。我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因为只有按揭,我才能提取公积金还贷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
2013-11-10 22:06 lenawa……(安徽-黄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1 08:26
这是不合理的,你有权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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