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案件 有一天我和兩個朋友去處理事情 對方比我們小一點點 大約國2 我們這我是高一 高三 和20歲的 那時是3.1我們先動手拿安全帽 和棒球棍三人打他 打完她後看她沒什麼事情 還去打網咖 結果個天他家人去警局報案說 輕微腦震盪 受傷 要提告....之後我們講一講 她家長要我們一人一年賠24000 總共72000 但是我那兩位朋友沒賠 我在第一個月有賠 當下在警局遷的私下和解書有說道 若一人沒賠就提告 之後她家人提告 我們沒去做筆錄 大約兩個月警察就叫我們去做筆錄 那位成年人已經去做了 但他現在在當兵 也都照時講 阿我和另一位還沒去做 請問我們可以去調解或什麼之類的嗎?
2013-11-10 22:03 lover1……(台湾)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10 22:07
可以去调解 取得他们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