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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帮助!!!
急需帮助!!! 各位律师老师您好!我有一棘手问题渴望您的帮助、本人一亲戚因经营豆芽生产销售时、在里面添加了一种叫做‘’无根豆芽生长素‘’的东西。现已被公安机关以‘’投放危害物质罪‘’立案。请问‘’无根豆芽生长素’‘是否属于危害物质?本罪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本罪应判几年?
2013-11-10 21:34 504259……(浙江-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11-11 05:24
及时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清楚案情后,才能分析。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1-11 10:18
通过鉴定证明不宜投放的话,问题严重了,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面了解情况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3-11-10 21:37
公安已经以“投放危害物质罪”立案,说明它是有危害的,建议立即请律师介入
4 孙新律师  2013-11-10 21:40
先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后才能判断。
5 110网律师  2013-11-10 22:20
该生长素是否有毒,可以申请毒性鉴定,如果已经有明文规定不能添加此物的,那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判几年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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