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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你好杜律师我们是几个朋友一起合作开的一个店,合同签订的法人代表是以店的名誉,也就是说我们全跟店里签合同,但店里那个合同就是我们全部签名,意思也是说法人代表是我们全部的人。这样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合同? 那现在合作人不按合同做事,合同上说两方股权不得私自转让任何人,未经一放同意无效。合同期内退股不退入股资金,两方合同期内必须在公司做事,否则算自动退股,不退还股金。现在他们几个都不上班说要转让,我要是不支持,因为才开了几个月转让就少了几万元。可我的股份最多他们也就是几千元。我可否要求不转让?他们不愿意都不上班,店铺没法正常经营,这样的情况我可还向法院申诉?申诉的话能得到怎样的补偿?要是他们要转让我能否退回入股时的全部股金?还是只能按转让的总数按股拿股金???
2013-11-07 11:40 a27001……(广东-中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07 12:30
根据股份协议处理。
2 刘祖虎律师  2013-11-07 12:34
根据股份协议处理
3 曾金峰律师  2013-11-07 14:16
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
4 杨艳国律师  2013-11-07 17:12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3-11-07 21:55
首先看股份协议的,一般是转让的总数拿的
6 110网律师  2013-11-08 10:04
可以按照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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