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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昆山打架伤人了,被害人定为轻伤,我哥被关进了看守所已经17天了
我哥在昆山打架伤人了,被害人定为轻伤,我哥被关进了看守所已经17天了 我哥在昆山打架伤人了,被害人定为轻伤,我哥被关进了看守所已经17天了,我家也收到了拘留和逮捕通知书了。公安局需要被害人的见谅书,但是我们打电话给被害人,他不肯见我们,我们又不认识他怎么办啊?我哥这样下去的话会判决怎样啊?我了解到那个人是先动手的,难道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2013-11-06 23:37 微信用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06 23:44
如果对方不肯出见谅书的话,对你哥的判刑有影响,但是不是很大。对于轻伤案件,只要你们积极赔付,将赔偿金交给公安,由公安转交受害人,则在法庭上可以主张已经赔付。量刑时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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