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疑问 家里早些年购买的一处地皮,后来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与亲戚合资盖房让其居住,至今已经有10多年。期间关于该房子的地皮及盖房费用亲戚均没有支付给我们。近两年与亲戚协商地皮及盖房费用等问题。但是亲戚表示一概不予支付,说是我们赠予他的,并赖着不搬。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有位朋友说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正,想问下,这类事情应该公正什么内容,该公正能起到什么作用? 至法院起诉是最后的办法。那么现在应该做哪些公正从而达到对起诉有最大帮助?(在亲戚居住的这些年我们先后办理了填写我们名字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010-09-16 14:09 tianya……(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6 14:13
房屋的所有权归你们所有,可以与亲戚协商解决问题,如让他们支付房屋租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他们搬走。
2 110网律师 2010-09-16 14:34
房屋现状及产权状况不需要公证,有土地证、房产证足以说明问题;
如果你们要将房子继续给亲戚住,就要签订相关协议,是租赁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要去办理公证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仅仅是租赁,也不需要公证。
如果你们要将房子继续给亲戚住,就要签订相关协议,是租赁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要去办理公证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仅仅是租赁,也不需要公证。
3 110网律师 2010-09-17 13:35
最好有律师帮助解决,这样的事情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