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赔偿 我上班途中被交警拦,当时我只是没带保险,并不是没有买保险,而且我早上还有个会议,所以我让交警没收我的两证让我先去开会,但是不管我怎么肯求交警,他们都没有让我去开会,非让我在现场买一份保险或者让我朋友把保险送来才让我走,因为我是买过的保险的,所以只能打电话让我朋友把保险送来,不过等我朋友把保险送来时,我在现场已经等了半个小时没有赶上早上的会议,而且现场卖保险的还是交警,所以回到办公事室后,我就打电话给州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投诉。
事后交警支队的同志打电话来解释,说他们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是依法律程序办事,没有任何执法错误,而且未与我发生语言冲突,所以我的投诉无效。我对他的解释不满,因为态度恶劣并不是民警有没有和我发生语言冲突,态度恶劣是看交警有没有人性化执法,我有没忘记带保险而已,如果忘记也算违法的话,那我可以说我每天都在违法了,而且他们的的操作程序太满后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用手工的查询方法,我让他们以后上路执法时带着掌上电脑执法,只要查一下别人的车牌号就知道我有没有买保险了,这样一点也不耽务我的时间嘛!没想到我说完后,交警支队的同志就骂我:“你真的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你不知道法律程序不可以改吗?。”他的这翻话真的太污辱我的人格了,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嘛! 所以我让他把我们的对话写成书面材料拿给警备督察处的同志评理,没想到在我等书面材料时,不知道是哪位同志到我原单位说我没有法律常识,文化素质低,而那段时间我刚好又辞职,所以让所有人误会我是被开除的,有这样的名声对我今后的发展肯定不好嘛!但事后我打电话我警务督察处要求他们帮我改一上法律条款恢复一下名誉,没想督察长竟然被我拿出的交通部令2006年11号吓跑了,事后我多次找该同志,但他一直躲着我,我现在找不到,我想问一下我像我的情况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呢?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事后交警支队的同志打电话来解释,说他们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是依法律程序办事,没有任何执法错误,而且未与我发生语言冲突,所以我的投诉无效。我对他的解释不满,因为态度恶劣并不是民警有没有和我发生语言冲突,态度恶劣是看交警有没有人性化执法,我有没忘记带保险而已,如果忘记也算违法的话,那我可以说我每天都在违法了,而且他们的的操作程序太满后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用手工的查询方法,我让他们以后上路执法时带着掌上电脑执法,只要查一下别人的车牌号就知道我有没有买保险了,这样一点也不耽务我的时间嘛!没想到我说完后,交警支队的同志就骂我:“你真的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你不知道法律程序不可以改吗?。”他的这翻话真的太污辱我的人格了,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嘛! 所以我让他把我们的对话写成书面材料拿给警备督察处的同志评理,没想到在我等书面材料时,不知道是哪位同志到我原单位说我没有法律常识,文化素质低,而那段时间我刚好又辞职,所以让所有人误会我是被开除的,有这样的名声对我今后的发展肯定不好嘛!但事后我打电话我警务督察处要求他们帮我改一上法律条款恢复一下名誉,没想督察长竟然被我拿出的交通部令2006年11号吓跑了,事后我多次找该同志,但他一直躲着我,我现在找不到,我想问一下我像我的情况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呢?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2009-02-06 13:33 mltk(云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1日 19时20分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2-06 13:40
咨询当地律师
3 110网律师 2009-02-06 13:47
向上级机关反映
4 孙新律师 2009-02-06 14:0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5 110网律师 2009-02-10 06:1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第四十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第四十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