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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半年 有孕四个月 女方莫名感染尖锐湿疣
婚后半年 有孕四个月 女方莫名感染尖锐湿疣 女方结婚半年,怀孕四个月了,莫名其妙得了尖锐湿疣,情况挺严重。要治病必须要把孩子打掉。由于女方只与丈夫发生过关系,竟得了性病,很是苦恼,奇怪的是男的去查竟没有。不知道是潜伏期还是没感染上。目前的难题是:女方要治病,要拿掉孩子,男方不同意,说没他们同意没资格打孩子。但是女方又担心病情恶化,其实女方是想打掉孩子就和他分手,他们结婚至今没有结婚证。女的有孕一个月的时候男的就打过女的,结果闹的差点离婚,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女的更是坚决要和的分手。但是目前这种竟况怎么解决呢?就是女的要打孩子,男方不同意。女方有权直接把孩子打掉吗?要付法律责任吗?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先谢谢各位的回答!急。。。。
2010-09-16 11:55 ahliuy……(安徽-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6 11:56
根据自己的病情,女方可以打掉自己的孩子,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2 陈晓云律师  2010-09-16 12:48
即使结婚,女方也有权打孩子打掉,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能证明是男方传染,还可要求男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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