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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时过马路被撞死行人应该担当多少责任
交通事故中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时过马路被撞死行人应该担当多少责任 如题: 一行人由北向南横过公路(该公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一辆挂半挂大货车沿1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559公里加300米处时预期发生碰撞,造成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车速本人暂不知,机动车与行人接触的车身位置约为中部。) 相求大家告诉我,那么行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越具体越好,我在这里跪求大家了。对本人有用的回答者,追加高分!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2009-02-06 11:15 741857……(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2月07日 09时52分
1、行人有责任.
2、具体比例多少,要根据交警队的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09-02-06 11:24
初步判断该行人有一定的责任.但由于你说的还不是很具体,所以无法准确判断.但是我可以向你推测处理后果.交管部门将来很可能认定该行人负次要责任.另外只要不是判定货车司机无责,该行人的赔偿问题就好解决.否则,该行人的赔偿就很有限了.
3 110网律师  2009-02-06 11:36
以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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