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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双方为农村邻居,事情起因是因为对方在门外用柴烧水,烧熏的厉害,我妈妈随口说了对方几句,引起对方漫骂,双方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对方不知道在哪里碰到引起头部外伤出血,我妈妈下肢关节肿涨,脚板肿涨。然后我方打的120,并在随后由对方亲属报的警。提问: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如何判定?我方需为对方垫付医药费么?双方斗殴引起的轻微伤需要负法律负责么?
(对方除了头部有外伤出血,其它地方都无碍。头部外伤经医生诊治也无碍,但现在对方采用无赖方法,赖在医院不走,称自己伤未愈。)
现对方到处造谣:称我家里人无故殴打对方,并称头上外伤系我方用刀砍伤,造成村里人对我家的一定误解,这种情况我可以追究对方造谣生事罪么?
2013-11-05 21:30 sxsism……(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05 23:59
对到处造谣,对方无证据,可以起诉。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1-06 09:30
让警方调查
3 110网律师  2013-11-05 21:37
建议协商处理。可以请求出委会出面调解。如果造谣对你家产生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及赔偿。通过诉讼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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