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还需要公证,或写遗嘱吗 老人把地分给了孩子们,哥姐都有,他们的办的土地证是他们的自己的名字,我的因为土地证办的早当时政策不能办那么大,就分开了,其中一半办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哥姐也都认那是我的,后来我和哥姐一起联建了楼房,谁的土地上的房子就是谁的,但现在我看新闻好多因为房子问题而闹的不和,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我和母亲一起生活,我怕新闻上的事情发生,如果她们变挂打官司说那是遗产,我需要分给他们吗?现在有什么措施让我合法,现在不想过户。需要我母亲写个遗嘱或公证吗?如果写遗嘱怎样的才合法,母亲不认字,我可以代写她按手印吗。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2013-11-05 18:14 512626……(河南-信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1-05 18:16
可以公证一下。
2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3-11-05 19:17
最好写个分家协议。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我的补充: 2013-11-05 19:18
或者让你母亲公证或见证立个遗嘱,你哥哥和姐姐表示放弃继承。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1-05 18:21
既然是分得,就需要有协议,您们父母及所有子女共同签个协议也可,
4 张书正律师 2013-11-05 18:24
写个遗嘱就可以了。
5 张国权律师 2013-11-06 08:42
你好,遗嘱就行。
6 110网律师 2013-11-06 10:00
可以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让你母亲立遗嘱,哥姐表示放弃继承。
7 110网律师 2013-11-06 20:58
需要办理相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