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吗?怎样才能撤销他的房屋过户? 我一警察同事于2009年5月在我处借现金二十万人民币,并写有协议以借钱之日起三个月为限,到所定期限未还款就以交警大队一单元四楼1号他自己买的一套清水房作抵押。事后陈天勇以陈天华工程未了结等种种理由推诿不还钱,并以其妻侯富芬住院为由不提供房产证。事后至他分钱未归还我。然而可恶的是他在2009年9月偷偷将抵押给我的房屋以六万多元过户给了其妻的二哥,尔后陈天勇一直杳无音信不上班不露面。他二哥现在告我非法侵入住宅,诚望各位懂法者帮帮我,怎样才能撤销他的房屋过户?谢谢!
2010-09-16 08:40 cUQ9163(四川-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6 08:52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行驶撤销权。撤销其房屋买卖行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房屋买卖行为
2 110网律师 2010-09-16 14:50
你的情况你们间的房屋抵押还没过户对吧?没过户抵押权就还没生效,现在只有找到他们低价出售房屋的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撤消后你就可以执行该财产实现债权。
3 喻远军律师 2010-09-16 17:26
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